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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需保公平

编辑:泰安天第化工有限公司  时间:2018/06/26
近日,有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或将年内开始征收的消息引发业界广泛关注。日前在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召开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问题研讨会上,业内人士认为,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符合《邮政法》规定,但须在保障公平的前提下对服务基金征收的对象、标准、使用和监管等问题予以明确。

据了解,《暂行办法》规定,在我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标准为国内同城快递每件0.1元、国内异地每件0.2元、港澳台每件1元、国际每件2元。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收200万元以下企业可免征。根据《邮政法》第3章第17条规定,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但《邮政法》尚未对服务基金征收的对象、标准、使用、监管等问题予以明确。

根据国家邮政局公布的最新数据,今年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7.1亿件,业务收入累计完成284.1亿元。其中,异地占比71.4%;同城占比25.6%;国际以及港澳台占比3.0%。如果按照《暂行办法》,今年一季度我国对快递企业征收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将达3.6亿元左右,约占一季度业务累计收入的1.3%。目前,我国快递企业利润普遍在3%—5%,换言之,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或拿走企业利润的25%—40%。

对此,中国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指出,自2005年起顺丰速运、“四通一达”等民营快递企业业务量逐年上升,其人工、燃油和房租则逐年上涨,但是快递价格没有变化、甚至呈下降趋势,很多民营快递企业加盟商的利润已经降到5%以下,2013年还会进一步下降。其中,部分中型快递企业存在亏损情况,有的是靠借贷或融资维持经营,资金压力巨大。

徐勇表示,民营快递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未来5年处于靠融资来发展的时期,将会产生投资性亏损。因此,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会加重非邮政快递企业负担,一旦民营快递不能承受这种成本,必将会通过价格调整的方式把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转嫁给消费者,其结果是谁使用快递服务谁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邮政普遍服务属于政府责任,政府应该通过公共财政体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因为邮政普遍服务目前主要由公有制邮政企业提供,但这并不代表民营快递公司就没有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的责任。首先,快递公司以纳税的方式已经承担了义务;其次,现在快递已经基本覆盖了城市,成为城市居民邮政普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说它们完全没有承担这方面责任也是不全面的。